市区各粮食贸易和加工企业:
为了促进四平市区粮食生产加工和产业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结合四平市区粮食企业实际,现将申报2019年四平市区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维修改造项目的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四平市区粮食贸易企业和加工企业。
二、支持重点
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智能化升级、粮油检测能力建设、粮食加工企业加工储存能力提升等粮油产业发展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仓储管理标准,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粮食贸易企业和加工企业;
(二)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的独立企业;
(三)严格执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账目处理规范;
(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辐射作用;
(五)申报烘干晾晒项目的库点应具有2万吨以上仓储能力、占地2万平方米以上,具有较好的检化验设备,具有必要的保管、检验、统计等从业资格人员;
(六)已倒闭、破产及场地租赁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申请理由及数额,资金使用方向,项目预期目标、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2、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粮食收购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和修改,审核过程需要提供各种原件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各种原件,非原件不予审核;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自留一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