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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 间: 2022-11-01来 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直各粮食收储企业: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吉粮调联〔2022〕57号)、《省粮食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粮检函〔2022〕74号)、《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吉粮调联函〔2022〕7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国家和种粮农民利益,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含确定政策性收购库点的管理单位、粮食企业和库点),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库点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敏锐应对收购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监管,特别是定点和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 

  1.定点环节。重点检查在政策性粮收购定点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定点要求的行为,排查定点企业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财务资金状态等,防范违规挂靠等导致管理失控危及政策性粮食安全等问题发生。排查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确定流程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违规租仓或委托储粮、启用未经报批和现场审核的仓房、启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已有涉粮案件的企业仓房储粮等违规行为。 

  2.收购环节。一是检查空仓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排查是否按规定对拟定收储企业库存粮食进行登记,是否锁定已验收的空仓仓号,相关影像资料留存是否完整。二是检查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情况。排查收购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增加扣量规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转”“以陈顶新”“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核查收购资金和利息费用补贴拨付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区域性“卖粮难”风险,是否存在克扣补贴、“打白条”或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检查收购业务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情况。是否规范使用政策性粮食收储“一卡通”系统,粮食出库凭证、影像资料、车辆出入库记录等资料是否妥善保管,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收购定等定质、扣水扣杂标准是否公开,质量检验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验。五是切实加强粮食入库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等现象;是否对发现的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入库粮食及时退出政策性收购并妥善处置;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数量、质量管理档案;是否对验收发现的通过填埋杂质等外来物质方式充抵库存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市场化粮油收购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25监管热线”)属地粮食和储备部门投诉热线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坑害农户等行为。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等拖欠农民售粮款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统筹推进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三、检查时间 

  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到2023年4月底结束,根据收购进度可适当调整时间。 

  四、检查方式 

  创新监管方式,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一)日常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普遍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做细做实。每月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好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日志的记载及检查资料的留存,做到检查信息全过程留痕。 

  (二)日常抽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梨树、伊通、双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抽查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情况,适时进行面对面督导。 

  ()创新检查方式。检查实施分类检查,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有关要求,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成立组织

  切实抓好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好政策性粮收储和商品粮收购两个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秋粮收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鲍金双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康金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监督检查科负责人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负责人 

          四平市粮食稽查支队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职责是组织协调四平地区2022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协调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各粮食收储企业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国家及各级政府对粮食收购工作的要求,理性分析当前粮食市场的收购形式和价格趋势,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有能力的要成立专班,企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将粮食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质量检测等工作层层落实。 

  (二)规范行为,压实责任。1.粮食收储企业要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2.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3.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4.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5.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为。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始终保持对涉粮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释放“零容忍”“强监管”的鲜明信号,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举报地址:四平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四平市粮食稽查支队 

  联系人:康金桥    0434-5012200(举报电话) 

          芦科礼    0434-5012709(举报电话)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康金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