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直属各单位:
现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排查整改,抓好贯彻落实。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26日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落实落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认真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认真查找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领域火灾隐患自我认知意识、自我检查能力和自我整改水平,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单位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市直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压实消防安全企业主体,把风险隐患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对象
(一)重点场所。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中明确的场所以及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类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附件1)
(三)仓储和安全设施设备。各类库房、仓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配电设施、电气管线等主要设施和关键部位。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火灾风险隐患,及时治理和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隐患,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强化仓储设施消防管理。加强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盐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单位的各类库房、仓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等重要设施和关键部位的消防检查,准确把握火灾发生的致灾要素和风险隐患,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管理缺失、消防设施设备失效、安全疏散条件不合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动火作业、违规用电用气、违章使用彩钢板、违规改变库房用途、库房办公住宿合用、充电车辆违规停放充电等不安全用火风险和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火灾隐患,对照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梳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真查严治,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管控和治理重大火灾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对排查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场所每月向市局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附件2)。隐患整改期间,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强力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市局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全面进行梳理判定,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强力依法督促整改。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报请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舆论监督平台建设。市局将充分利用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聚焦重大节日、重点人员、重要场所,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具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干部职工掌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安全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升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六、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 年5月底前)。市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实化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充分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企业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判定为重大的火灾隐患的,要按规定主动报告。市局对本领域存在重大风险的地区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 月底前)。市局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排查,依法严厉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移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任专班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及相关科室为成员,专门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知当前严峻复杂的消防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细落实,确保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三)严格闭环管理。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严格整改闭环管理,无论是企业自查还是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都要建档入库、清单化管理,特别是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落实到位,限期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按时闭环销号。要增加“现场感”,强化现场核查,确保“真清零”“真整改”。
(四)严格督导检查。要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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