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粮成本,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4〕70号)要求,我局面向域内粮食收储企业公开征集代储企业,经企业自主申报、审核考察,拟定首批提供租仓服务的代储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凡对首批代储企业有异议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
监督电话:0434-5010700
联系人:郭奕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