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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 间: 2026-04-28来 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直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直属各单位:

  依据省局和市安委会印发的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粮储系统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统筹,抓好落实。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4月27日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理念,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深化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切实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要根据本地粮食行业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项分解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县(市)粮储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任务。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强力推动“九大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抓好事故隐患闭环整治和质量标准源头治理,通过事故调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追责问责形成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事前发力,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效能化和责任落实。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解读,切实提高排查整改问题隐患能力。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举报受理,完善奖励措施,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四、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一规定两守则”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要求,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规范大型机械、烘干作业、出入库作业、电路维修、堆垛码放等专项作业操作;及时处置危旧仓房(油罐)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存放粮油;严禁超储粮线、超核定罐容储存粮油,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资;要设立入仓检查、取样、维修、清扫等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设置禁烟、防火、有电、有毒、有危险等警示牌。要扎实做好粮食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压实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各自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漏洞,防止发生事故。要积极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强化中省属和市属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四平辖区内中省属粮食企业和市属粮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相关分(子)公司加强粮食储存、谷物磨制等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严格履行分包管理责任、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相关企业)

  六、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及时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提示提醒。各县(市)粮储部门和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推动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利用《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GB 17440-202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活动,使用国家局“安全生产培训”APP,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七、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粮储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粮食储存和谷物磨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厘清监管界面。推动企事业单位建设以“两台账、五个一”为重点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开展粉尘防爆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落实粉尘防爆各项要求,持续提升粉尘防爆治理能力。加强省市储备物资承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岗前强制教育制度,有效识别作业风险,加强防护器材工具配备、设施设备维护检测,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粮堆埋人事故的发生。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老旧仓房、简易储粮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安全状况,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八、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指导各地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突出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能。利用好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等手段,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领域季节特点,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运用“四步法、五清单”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包保工作,聚焦一线解难题,助企纾困促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九、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时快速响应,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等安全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按要求时限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十、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主动配合中央和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借鉴考核巡查典型经验做法,推进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强化专业力量支撑,坚持“减负不减责、降量不降质”。督促被检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转化,推动通过整改一项隐患,举一反三解决一类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粮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初审:王俊博 复审:李纯 终审:曲远舟)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