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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 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 间: 2024-01-22

  2023年以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组织机构。结合人事变动和科室调整,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强化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有责,齐抓共管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2.及时完成法治报告和法治备案。认真总结、及时规范完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局部门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制定印发《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时向司法部门履行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手续,获得备案文号。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粮食大讲堂方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利用局网站发布相关学习宣传信息2条,机关全体干部通过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平台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线专题学习,学习时长达600余学时。 

  4.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律师)1名,严格按照《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向司法部门备案外聘法律顾问基本信息、聘期年限等。 

  (二)完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制定完善“一标准两制度”。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开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健全完善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基础工作。 

  2.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制定并公示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项,即《四平市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草案)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经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目前,已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严格规范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定后评估、清理等具体要求。截至目前,我局暂未以本部门名义制定印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法治基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并于1月17日通过局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动态管理维护“两个名录库”,严格规范执行“三个实施办法”和“四个清单”,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 

  2.强化法制审核。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策法规科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人,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人管、落得实。2023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工作。经认真梳理总结,《吉林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明确了粮食流通领域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裁量标准,全面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经请示省局,结合四平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适用《吉林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不再重复制定本地行政裁量权基准,已报司法部门备案。 

  4.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有温度的执法”,在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基础上,综合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3项。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时长主体依法经营。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1.强化持证上岗。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粮食市稽查支队目前共有18人取得执法证,2023年新申请执法证1人。严格规范管理执法证件,定期开展证件使用督查,严禁滥用、冒用执法证件。 

  2.加强人员培训。2023年,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计20人参加法治综合学习,人均学习时长60学时,总时长1202.5学时,并顺利通过考试。利用“粮食大讲堂”“科长讲坛”等契机,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次,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旁听庭审1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粮食系统库存检查执法案例培训5次,组织召开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督查交流培训会1次,组织开展市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培训1次,参加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培训1次。 

  3.丰富普法宣传。突出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粮食流通领域法律法规,推广“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2023年,深入企业、乡镇村屯、学校、社区通过车载扩音器广播、发放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开展有关粮食流通行政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共动用车辆30余台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张贴宣传图画3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10余幅,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六)积极配合,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等各项工作。2023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检察建议、司法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创新普法形式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喜闻乐见”的方式少;集中普法活动多,个性普法案例少。产生问题主要原因是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够,制约了普法形式多样性。 

  (二)行政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还存在行政检查人员数量与工作量不匹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粮食收购许可改为备案,除需要备案的粮食收购企业外,存在大量不需要备案即可开展粮食收购、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经纪人、合作社等个体或组织,执法检查工作量大幅增加。局机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参与执法工作经验不够丰富,通法律、精监管业务、经验丰富的执法监管专业力量还需强化和补充。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确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报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下基层、进村屯、到企业调研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七进”活动落细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效果得到进一步凸显,为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个聚焦四个提升”措施,推进市粮食和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目标任务,提升普法宣传效能。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目标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细化、量化、优化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突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色,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利用“粮食大讲堂”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学习宣传粮食收购、粮油仓储、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宣传效能。 

  (二)聚焦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检查效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的《粮食库存检查办法》、行政法规等线上线下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执法督查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传帮带”经验交流、以案释法培训等特色活动,组织经验丰富、作风过硬的老同志对新上岗的执法督查工作人员、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以实际案例为范本,讲解具体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记录、检查重点、讨论审核等事项,全面提升执法督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检查效能。 

  (三)聚焦履职尽责,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清单,纳入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等班次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四平市行政检查新模式》,建立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对象、内容、流程和方法,严格执行检查报备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四)聚焦重点工作,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紧紧围绕“地趴粮”整治、实施玉米水稻产业集群方案、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坚持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中,用法治思维推进落实,用法治手段保障落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功能,完善配套服务制度,常态长效保障粮食安全。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高绿莎)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