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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 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 间: 2025-02-28

  2024年以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组织机构。结合人事变动和科室调整,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强化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有责,齐抓共管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2.及时完成法治报告和法治备案。认真总结、及时规范完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局部门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粮食大讲堂方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次,利用局网站发布相关学习宣传信息2条。

  4.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律师)1名,严格按照《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向司法部门备案外聘法律顾问基本信息、聘期年限等。

  (二)严谨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制定完善“一标准两制度”。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开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健全完善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基础工作。

  2.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对全局工作梳理,截至目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落实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定后评估、清理等具体要求。截止目前,我局暂未以本部门名义制定印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依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局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动态管理维护“两个名录库”,严格规范执行“三个实施办法”和“四个清单”,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

  2.强化法制审核。健全完善《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策法规科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人管、落得实。2024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执法公开透明。我局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公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粮食收购许可改为备案,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信息及时在吉事办公示,2024年度无行政处罚,故未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4.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工作。经认真梳理总结,《吉林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明确了粮食流通领域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裁量标准,全面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经与司法局沟通,结合四平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适用《吉林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不再重复制定本地行政裁量权基准,已报司法部门备案。

  5.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有温度的执法”,在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基础上,综合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3项。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时长主体依法经营。

  (五)强化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1.强化持证上岗。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机关目前共有12人取得执法证。严格规范管理执法证件,定期开展证件使用督查,严禁滥用、冒用执法证件。

  2.加强人员培训。2024年,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计18人参加法治综合学习,人均学习时长60学时,总时长1080学时,并顺利通过考试。围绕粮食流通相关业务开展有针对的培训,组织案件核查组12人参加省局组织的案件核查和库存检查线下和线上培训各1次,系统学习案件核查方法和库存检查方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吉粮讲堂”线上培训、“粮食大讲堂”线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3.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规。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粮食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周”活动,在粮食系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等各项工作。2024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检察建议、司法建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创新普法形式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喜闻乐见”的方式少,集中普法活动多,个性普法案例少。产生问题主要原因是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够,制约了普法形式多样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确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报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下基层、进村屯、到企业调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宣传活动落细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目标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突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色,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利用“粮食大讲堂”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学习宣传粮食收购、粮油仓储、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宣传效能。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初审:宋东起 复审:蔺雪 终审:康金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