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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时 间: 2022-08-19来 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2022年5月26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5月1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要求各地在收购期间要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5月1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了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视频会,分析研判夏粮收购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对做好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特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基础上,结合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实际,印发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特别是定点、收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定点环节,重点检查收储库点确定过程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排查定点企业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财务资金状态等,防范违规挂靠等导致管理失控危及政策性粮食安全等问题发生。在收购验收环节,重点检查空仓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情况、收购资金和利息费用补贴拨付结算情况、收购业务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情况、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等现象。 

  二是,加强对市场化粮油收购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重点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严格规范粮油收购、资金结算工作流程,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等拖欠农民售粮款的违规违法行为。 

  此外,《通知》对压实各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在收购期间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释放“强监管”鲜明信号,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密切监测夏粮收购市场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及早发现和妥善解决夏粮收购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