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粮发〔2018〕24号
市区各粮食收储企业、盐业公司、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安委办字〔2018〕41号)要求,结合市区粮食流通行业收储企业实际,现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区粮食流通行业收储企业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压紧压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粮食收储环节防坍塌埋人及火灾治理”和隐患排查,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力做好临储粮出库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四平市粮食局《关于做好临储粮出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四粮发〔2018〕22号)要求,临储粮出库作业前,要组织人员对仓房、囤垛等储粮设施和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储粮作业过程各类风险预测,对有危险作业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全程设置安全员和观察员,根据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出粮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无出粮作业方案、预案和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进行出粮作业,四级以上风严禁高空作业。
三、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四平市粮食局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和防汛准备工作。
1、维护好仓储设施。对仓房、露天囤(垛)等储粮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固粮食棚盖和囤顶、囤帽,坚决杜绝仓房倒塌、粮堆埋人、设备伤人、雨水浸润和渗漏、人员触电、雷击起火等情况发生。各单位要做好防雷检测,地势低洼的仓房门口有防水墙,并加强监控防护;地面未硬化的“千吨囤”要加强管控,发现倾斜等达不到安全度汛要求的,立即组织力量整改,确保万无一失;要抓紧疏通排水沟渠,保证排水设施通畅。
2、备齐防汛物资。各相关企业认真备好沙子、土袋、抽水泵和车辆等必要的抢险物资,确保物资、人员、后勤保障和资金到位,保证储粮安全。
3、严密组织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防汛预案要考虑到防大汛、抗大洪、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要组建防汛防洪工作抢险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岗位安全应急演练,对可能转移粮食的路线、方式、地点等要细致勘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有效应对和减少事故损失。
五、加强信息联通和值班值守
汛期期间和重要时段,各单位要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库区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要加强信息联通,密切关注四平天气预警、四平粮食安全管理、吉林安全管理、四平安全监督管理等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极端天气预警和防范。
四平市粮食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