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直属各单位:
现将《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13日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市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针对当前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突出季节性,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机率增大,突出企业防汛和极端天气作业安全,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强化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汲取四川绵阳“1·2”道路交通、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上海石化“6·18”爆燃、山东泰安“6·21”液化气罐泄漏爆燃、通化县“7·3”顶板冒落等事故教训,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有地区、所有粮食企业、盐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根据企业性质、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夏秋季节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内容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操作流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管理。
(二)现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现场负责人管理制度,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岗监督,重点针对粮食出入库和进出仓作业、粉尘防爆、烘干作业、熏蒸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强化作业现场秩序、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做好安全培训和作业前交底,督促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按要求对消防泵、消防车和消防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状态完好;完善室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四)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限空间作业防中毒窒息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强对浅圆仓、立筒仓、烘干塔前后仓、热风炉、消防井等有限空间再辨识,形成清单,完善措施,开展一次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配齐通风、气体监测仪、辅助呼吸器等设备,规范作业规程,落实审批、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导致发生事故。
(五)燃气安全管理。按照市安委会部署,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岗位责任,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瓶灶管阀”重点部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超期使用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瓶、灶、管要及时更换,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炉灶;对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要及时设置气型适合、质量达标的燃气泄漏报警器,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瓶装燃气要按规范设置防火分割。瓶装燃气确保每月、管道燃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要重点整治地下污水管网清污排沼,对可能产生沼气积聚的重点部位,要通过抽排、通气或安装换气装置等措施,降低沼气浓度,防止燃爆等事故发生。
(六)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在全面排查统计的基础上,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持续关注房屋建筑安全,明确整改责任人,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具体管控措施,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依法依规采取包保责任制,坚决防止回流居住。同时,要断然采取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区分不同程度,进行加固、拆除、重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依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实行报告终身负责制,加快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防大汛,救大灾”和“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思想,重点关注地势低洼和在水系附近的企业,加大对关键部位巡查排查力度,对安全风险隐患做到立查立改。要严格遵守异常天气室外作业的有关规定,极端异常天气禁止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八)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夏秋季节是项目建设的黄金期,有项目建设的企业要与承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厘清责任;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导,做好安全交底和外来人员培训;要严格遵守施工要求,禁止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遇恶劣天气禁止施工,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形成攻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1.企业自查。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督导检查。市局结合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
(三)隐患清除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清单,集中进行隐患的清除和整改,坚持立查立改原则,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彻底清扫隐患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到位。
(二)严格履职尽责。要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反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市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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