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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储存自产粮食的代储企业的公示
时 间: 2026-09-07来 源: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粮成本,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按照《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6〕76号)要求,我局面向域内粮食收储企业公开征集代储企业,经企业自主申报、审核考察,拟定首批提供租仓服务的代储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凡对首批代储企业有异议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14日

  监督电话:0434-5010700

  联系人:李纯

  

    附件:1.四平市租仓企业公示名单

        2.代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9月7日

(责任编辑:初审:王俊博 复审:李纯 终审:曲远舟) [纠错]